适用范围:
适用于集约化、规模化的蓄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污水处理,不适用于蓄禽散养户。进水需要经化粪池预处理去除谷壳、杂草、食物等颗粒物,以免造成设备堵塞。
生活污水的深度处理与回用,对于解决当前水资源紧缺、缓解用水紧张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。随着水费和排污费升高,污水处理回用可以帮助企业减少用水和排污的压力。
生活污水中含有悬浮物、COD、N、P、油脂等污染物。此外洗浴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洗涤剂和助洗剂。
进水按生活污水水质:
pH 7-8;
CODcr 2500-4000 mg/L;
BOD5 1500-2000 mg/L;
NH3-N 100-200 mg/L;
排放标准:
排放符合《畜禽养殖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596-2001》的直接标准:
pH 7-8;
COD 400 mg/L;
BOD5 150 mg/L;
NH3-N 80 mg/L;
SS 200 mg/L